首页 >> 劳动社保

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第25条 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

2024年03月07日 14:30:17 劳动社保 81 作者:小律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和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第25条的相关问题不了解,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以及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第25条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江西省的*底工资多少钱一天?

该区*低工资标准为1730元/月、非全*制用工13元/小时。通过查询《江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调整*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得知,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经省*研究,决定对该省*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进行调整。

法律分析:江西省现行*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0元/月调整为1850元/月;二类区域由1580元/月调整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由1470元/月调整为1610元/月。

根据江西省《关于调整*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4月1*起,江西省月*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0元/月调整为1850元/月,同时,相应提高非全*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将一类区域由18元/小时调整为15元/小时。

南昌市*低工资标准执行时间:2018年1月1*起。南昌市*低工资标准分类:一类区域由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二类区域由1430元/月调整为1580元/月,三类区域由1340元/月调整为1470元/月。

根据江西省《关于调整*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4月1*起,江西省*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域1850元/月,二类区域1730元/月,三类区域1610元/月。

2019年江西省工资支付条例细则,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全文

1、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省人民*规定的当地*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时足额或按劳动合同*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低工资标准,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或者降低计件单价变相降低工资水*。

3、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4、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低工资标准 ,则按*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地图」2022年安徽、江西*低工资标准

1、据江西省人社厅消息,2022年江西*低工资的月薪标准是一类区域1850元/月、非全*制用工15元/小时:二类区域1730元/月、非全*制用工13元/小时:三类区域1610元/月、非全*制用工11元/小时。

2、法律分析:江西省现行*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0元/月调整为1850元/月;二类区域由1580元/月调整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由1470元/月调整为1610元/月。

3、二类区域由1580元/月调整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由1470元/月调整为1610元/月。

江西省*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1、职工被*观察期间的工资按照职工正常提供劳动的标准发放。职工因**未及时返岗的工资标准 因**未及时返岗的,通过年休假方式解决,工资标准为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2、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标准为当地*低工资标准的70%-80%。

3、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

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

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工资计算:按月计算为原则,支付应以人民币为单位,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项目进行计算。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预付的部分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定的*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没有*定工资支付*期的,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期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 *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非常感谢您阅读我的有关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和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第25条的分享,希望这些知识可以帮助您更好地应对生活中的一些挑战。如果您需要更多帮助,请联系我并分享您的想法。

关于我们

热门推荐

小编推荐

联系我们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提供免费的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冀ICP备2021006353号-11 7b187667a67c73fa1aff68cfa6e60a31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1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