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程序举例说明 公示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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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示催告
1、公示催告是票据权利人在丧失票据后申请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分离的一种制度。其程序一般包括:(1)丧失票据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常为付款地法院)提出申请。
2、公示催告是一种公告通知的形式,用于宣传某项事情或信息,让大众了解并有机会进行反馈、实施或采取行动。
3、公示催告是一种民事诉讼的程序,是票据丧失后失票人保全和恢复其票据权利的重要补救措施。
4、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
申请公示催告程序有哪些条件?
1、解析: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是高频考点,必须掌握 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对象 申请人 法定情形 管辖法院 第196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2、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公示催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主体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票据权利的*后持票人。*后持票人又称失票人,是指丧失可以背书 *** 的票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当事人申请公示催告,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人必须是享有申请权的票据持有人。票据持有人是指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后持有人;②具有明确、合法的申请形式和理由;③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4、公示催告程序申请条件: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 *** 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后持有人。
5、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是申请公示催告的前提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有
法律分析: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为:引起程序开始的方式特殊,依据当事人的申请;适用于特定的范围。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认定丧失票据或其他事项的事实而不是解决民事权益的争议;公示催告程序具有阶段性,公示催告与除权判决是前后衔接的两个阶段,除权判决依催告申请人再次申请做出,法院不得自行作出。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征是什么 引起程序开始的方式特殊。公示催告程序的发生不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而是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公示催告申请与起诉的要求和内容不同。 适用于特定的范围。
【特点】认定丧失票据或其他事项的事实而不是解决民事权益的争议;公示催告程序具有阶段性,公示催告与除权判决是前后衔接的两个阶段,除权判决依催告申请人再次申请做出,法院不得自行作出。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 (一)当事人的特定性 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只能是丧失票据的票据持有人。 (二)适用范围的限定性 公示催告主要适用于因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引起的申请人提出请求。
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只能是
1、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公示催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主体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票据权利的*后持票人。*后持票人又称失票人,是指丧失可以背书 *** 的票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申请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 *** 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除此之外的原因,不能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是申请公示催告的前提条件。
3、法律分析: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 *** 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后持有人。
4、解析:公示催告的程序是高频考点,必须掌握 (1)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
5、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 (一)当事人的特定性 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只能是丧失票据的票据持有人。 (二)适用范围的限定性 公示催告主要适用于因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引起的申请人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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