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来临,青岛市人社部门告知,打工人关注的放假安排及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来了。
一、放假安排
2022年元旦放假安排: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是法定休假日。
2022年春节放假安排: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共7天,其中2月1日至3日是法定休假日。
二、加班工资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1月1日、2月1日至3日法定休假日上班,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抵销;安排劳动者在1月2日、3日、31日、2月4日至6日加班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补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1月29日、30日原本为休息日,但因春节放假调休,变成了工作日,在这两天上班,无加班工资,但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抵销。
三、加班工资具体算法
1.计算公式
1月1日、2月1日至3日期间的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21.75×300%。
1月2日、3日、31日、2月4日至6日期间的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21.75×200%。
2.公式说明
(1)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3)“加班工资计发基数”,是指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劳动者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资后的工资,但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举例说明
以青岛市市南区等七区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2100元为例,元旦、春节共计四天法定休假日加班,每天应发289.66元加班工资,假期其他时间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天应发193.1元加班工资。
还要提醒用人单位,加班时间是有上限规定的,并不是支付了加班工资就能任意安排劳动者加班了。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特殊情况下的加班工资规定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为基数,按照法定休假日300%、休息日200%、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 1月1日、2月1日至3日支付不低于300%的加班工资。其他时间上班,要看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的总的上班时间是否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出的部分,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五的工资报酬。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适用加班工资相关规定。
五、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办?
青岛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建议,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还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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