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申请条件
户籍在我县辖区或常住我县辖区的人员。
02
申请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光荣证等可供证明婚育情况的相关证件原件;
2、乡镇计生办开具的***婚育证明;

3、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此项非必需)
03
办理流程
04
***证明
(参考样式)
05
办理依据
《海南省人口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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